2006年1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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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医界开设民警“绿色通道”
通讯员 唐颖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近日,湖州公安民警迎来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,一条为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而设的“绿色通道”正式开通了。
  据悉,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工作,湖州市公安局、卫生局于日前联合出台了《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工作规定》,为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为因公负伤需要紧急救治的公安民警,患有危、急、重、难疾病的民警提供紧急救治。
  根据该工作规定,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后,要立即送往当地有关网络医院。网络医院要按照紧急救治工作预案,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救治,从技术力量、医疗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。对暂未办理手续、未交押金的,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,先行救治,事后补办手续,不得以任何理由贻误医治最佳时机。如果市、县级网络医院救治有困难,还可经过申请实行转院治疗。